12-3.1排序
4.核取「我的資料有標題」,第一列(標題列)不參與排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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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新增層級 |
「排序方式」為第一順位排序欄,「次要排序方式」為第二順位排序欄,共可設定64個排序層級。 |
6.排序對象 |
可選取值、儲存格色彩、字型色彩、儲存格圖示。 |
7.排序 |
可選取最小到最大、最大到最小、自訂清單。 |
8.選項 |
可選取大小寫視為相異、方向(循欄排序、循列排序)、方法(依筆劃排序、依注音排序)。 |
9.排序順序 |
數字依數值大小,英文依字母順序,中文依筆劃或注音排序。 0<…<9…<a…<A…<b…<B…<y…<Y…<z…<Z…<中文 FALSE<TRUE |
12-3.2篩選
12-3.3樞紐分析表:分析、彙總、探索、整理大量資料的動態工作表。
使用小計前 |
須注意: 1.選取範圍沒有空白欄或空白列,第一列各欄都有標題。 2.分組小計欄位須先排序。 |
使用小計時 |
須決定: 1.分組小計欄位:計算小計的欄位。 2.使用函數:計算小計的彙總函數,有加總、項目個數、平均值、最大值、最小值、乘積、數字項個數、標準差、母體標準差、變異值、母體變異值。 3.新增小計位置:選取包含要計算小計各欄的核取方塊。 4.取代現有小計:核取時,會取代現有小計。未核取時,保留現有小計,建立巢狀小計。 5.每組資料分頁:核取時,每個小計之後自動分頁。 6.摘要置於小計資料下方:核取時,摘要列置於詳細資料列的下方;未核取時,摘要列置於詳細資料列的上方。 7.全部移除:移除小計資料,不影響原有資料。 |
執行小計後 |
工作表左邊會出現「大綱結構」: 1.大綱結構:第一層為全部總計,第二層為群組資料,第三層為個別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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